我市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今年将再次提高
记者从2月29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4年,我市将持续聚焦基本民生,在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上聚力用劲,到2024年年底,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将分别达到390元和245元。
“2023年,我市全面开展低保‘扩围、增效、补短、防漏’,全市城乡低保从15.69万户29.70万人增长到16.55万户30.92万人,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从263.48元、163.9元提高到340元、210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将继续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依托“一库两平台”,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持续做好低保扩围增效,加强资金争取、落实地方配套责任、调整资金支出结构,确保到年底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390元、245元。同时,全面提升救助服务效能。在全面下发低保审批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低保异地办理,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另外,我市将继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推动“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等措施落实,持续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大力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搭建市、县两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在全市70%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鼓励分散特困人员到机构集中供养,各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100%签订监护协议。持续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照料护理、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送返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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