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工程建设领域两家企业进行信用处罚

发布日期:2022-06-07 09:57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近日,我市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对成都建工集团、四川易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据了解,成都建工集团在承建“巴中市巴州区第65标段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未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且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单位工程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四川永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阆中鑫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其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属实。对成都建工集团进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计分6分。
  四川易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四川省南江县长赤翡翠米业有限公可“中国好粮油”四川行动示范工程成品低温库(施工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其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造假,违反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时作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存在骗取中标不良行为。对四川易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计分5分。
  上述两家企业不良行为已公布在四川省住建厅官网诚信信息栏,将在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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