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法院:执行案件有“强度”也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2-10-14 11:25 浏览量: 字号:

“法官,我来交罚金。”近日,孙某某和梁某主动来到法院门口,声称其要履行义务。

据了解,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孙某某罚金一案中,孙某某犯逃税罪,被判处罚金8万元,但孙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涉罚金部分确定的义务,故移送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查找,联系上被执行人孙某某,传唤其到法院履行义务,当日孙某某缴纳了3万元罚金,剩余5万元罚金缴纳困难,于是找到梁某提供担保,梁某承诺若被执行人孙某某未在2022年8月20日之前缴纳剩余罚金5万元,愿为其承担担保责任。到期后,孙某某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及时与被执行人孙某某、担保人梁某取得联系,详细释法明理,督促履行义务,并告知若不履行法律义务,会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并同时对担保人梁某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担保人发现账户被冻结后,生活工作极为不便,于是与被执行人孙某某,主动到法院缴纳剩余罚金5万元,法院立即解除对被执行人、担保人的限制措施。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在执行本案过程中,南江法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一方面让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及时意识到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提供担保后,给被执行人合理的时间让其凑齐义务款,让被执行人在感受到法院执行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法院执行带来的人性化温暖,以此促进案件顺利执结。(刘力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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