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纳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近段时间,陆续有今年参加高考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但个别考生因为不是被自己理想的院校或专业录取,有不去报到的想法。8月16日,记者从巴中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按照省招考委相关通知要求,被高等院校录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将纳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近年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仍存在部分考生考前报考资格造假、考试过程中作弊、考后不按时到高校报到等不诚信行为。今年5月底,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高考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考生诚信高考报名、参考及录取后按时报到等作出要求。
在考生志愿填报过程中,四川省招生考试的权威资料、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及辅助系统均在显著的位置,向考生和家长予以诚信提示,提醒考生“认真对待志愿填报,慎思大学专业选择,一经录取,按时报到,践诺于行”。考生在确认阅读相关信息后才会进入高考志愿填报的下一个页面。
如果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放弃报到,不仅影响教育公平,浪费教育资源,而且对考生自身也有诸多不利后果。据了解,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高校通常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考生名单报送至生源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被一些特殊院校、批次或专业录取的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报到,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未按时报到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不负责任或缺乏信任,可能会被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影响个人在求职或升学时的信誉,对考生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少未按时报到的考生选择了继续复读,但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此提醒,被录取的各位考生,一定要按时按规定到校报到,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报到或需要调整就读意向的,学生应及时与录取院校沟通协调,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