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的机关 |
备注 |
1 | 南市监处罚〔2024〕48号 | 南江县云顶镇xxxx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南江县云顶镇xxxx副食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1.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汉斯小木屋菠萝啤味碳酸饮料4瓶; |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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