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定6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发布日期:2023-12-25 10:17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12月15日,市医疗保障局公布60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核定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各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申请,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对医疗机构申请的肝血流显像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履行了相关定价程序,最终核定6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报销类别。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其中医技诊疗类12项,临床诊疗类48项;符合甲类报销类别的有27项,乙类报销类别的有23项,丙类的有10项。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高强度精确聚焦超声热消融肿瘤治疗”“X刀治疗”等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执行相应价格标准及医保报销类别。
  “本次核定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各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同项目,参照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和医保报销类别进行限价结算。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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