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来(返)巴人员 入巴前,要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11月26日,市疾控中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提示,所有来(返)巴人员在入巴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通过“巴中社区防疫报备”小程序或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完成社区报备。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程轨迹,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近7日内有新疆喀什、图木舒克、阿克苏、阿拉尔、和田、库尔勒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3天集中隔离+2天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其他地区)、甘肃(兰州)、青海(西宁)、河北(石家庄)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2天2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共同居住者及其本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对近7日内有重庆、广东(广州)、河北(除石家庄外)、内蒙古(呼和浩特)、河南、湖北(武汉)、黑龙江(绥化)、山东(济南、聊城)、北京(朝阳)、山西(忻州、大同、太原)、陕西(榆林、西安)、天津(津南、滨海新区)、广东(肇庆端州、湛江吴川、佛山顺德)、广西(桂林)和省内德阳、内江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3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上门核酸采样,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
对其他来(返)巴人员,严格实施抵巴后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电影院等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实行集中隔离。对在巴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相关条件需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应在属地指定地点进行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