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个一”推动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1)前期充分调研,打通联动“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该局面对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前期开始超前准备、谋划在先,深刻研讨原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管理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暨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问题、农村改革发展和耕地保护衔接性,多次对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通过多方努力,积极向县委编委汇报,今年以来,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局队合一”“队所合一”的管理模式,推进南江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领域改革,成立了南江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考新进执法参工人员2名,保证原执法队伍编制数不减,执法人员相对稳定。压实基层“最后一公里”,8个基层自然资源所设立中队,解决自然资源前端监管真空和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风险。
(2)抓实能力培养,扛牢履责“最后一站”。“工欲利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基层执法中队成立后,坚持“天天练兵、时时用兵”。探索建立“一月一案例”分析学习制度,由案件具体经办人员轮流承担讲学任务,每月固定时间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法律知识集体学习日”,由分管领导主持,学习采用“个人领学+交流研讨”的方式进行,重点学习最新的政策文件,消除“本领恐慌”。特别是对“队所合一”的执法人员到位后,坚持运用卫片执法、耕地动态监测、变更调查、信访举报和日常动态巡查,实行执法人员包乡镇主动认领辖区巡查任务,做到县域巡查核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线索,实现“早发现”。据悉,今年3月,该局在处置一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道路后,接到群众举报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基层中队1小时赶赴现场执法并制止施工,责令立即对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进行复垦。实现“早”“严”并举,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
(3)强化制度建设,严守底线“最后一米”。一方面,实行由党组成员一一对应挂联指导工作的模式,另一方面明晰与基层乡镇在日常管理中的协同机制,完善了《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的通知》等制度和相关文件规定。建立纪律与处罚联动机制,与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协同制定了《南江县宅基地用地保障、动态巡查和过渡期执法案件查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对违法事项同步抄送县纪委监委,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由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立“回头看”机制,定期到已处罚过的违法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制止再次利用违法场地、设备进行牟利的行为。探索实施案件会审制度,对已办结的案件由相关股室进行审核,检查卷宗质量,确保案件卷宗规范完整。检查案件办理流程和处罚量刑标准,确保同案同罚一视同仁。
据悉,南江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基层中队每月组织各类自然资源动态巡查60余次,参加动态巡查人数120余人次,今年以来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4余份。重拳打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正在依法查处案件7宗,非立案查处4宗,核查整改1宗已全部整改到位。清理上报矿山类行政非诉案件11宗,执行完毕7宗。 (邓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