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聚焦医调“三要素”解纷息争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4-07-26 15:00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南江县司法局医调中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和谐中的“稳压器”作用,在调解速度、化解方式以及协调质效等方面用心用情,做到应调快调、案结事了,有效维护全县正常的医疗秩序。

高效便捷,严控“调解时限”。一是采取定性分类调处。根据医患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金额大小、双方对事实和责任争议分歧程度、纠纷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等情况,分类定为简单纠纷、一般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由县医调中心启动指导调处、人民调解和多元化解。二是提供远程法律会诊。对医患双方通过协商尚能解决的乡镇辖区医疗纠纷,医调中心利用技术手段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提供可靠法律支撑。三是实行案件限时办结。医调中心对简单纠纷限定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调解,对一般纠纷限定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完成调解,对重大疑难纠纷限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解。

为民排忧,灵活“调解方式”。一是彰显法的温度。根据医学专家论证、医患双方责任等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会诊”和综合研判,坚持法律为准绳,恪守调解准则,严格履行调解“事前事中事后”告知义务,书面告知封存病历、聘请律师、救济途径等相关事项,切实维护患方权益。二是释放理的温度。针对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主体地位的特殊性,重视患方在医疗证据固定和人身损害损失预判的困难因素,在调处中本着以人为本,适当照顾患者利益。三是提升情的温度。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维权成本,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患方开通绿色通道,对基本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医调中心主动与民政部门衔接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维稳解压,赋能“调解质效”。一是注重普法先行。坚持“在化解纠纷中普法,在普法中化解纠纷”,优化“调解+普法”双轮驱动调解模式,把每一起纠纷都当作一堂生动法治课,让纠纷双方在息纷止争的同时,深刻感受法治教育的洗礼。二是强化诉调对接。把脉医疗纠纷确定最佳方案,力争一次到位,不重复调解。对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加强与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实行多元化解,跟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增强调解执行力,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三是落实回访监督。加强源头管控,开展调解回访,核查医方协议执行到位情况,征询调解工作满意度和建议。衔接卫健部门规范行业监管,对产生纠纷数量多的医疗机构进行谈话,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切实消除矛盾隐患。(肖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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