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三实”发力写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近日,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到县审计局现场调研2023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并对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局充分听取相关意见,通过全面核实、客观考实、线索查实做好三类查出问题的整改,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见行见效,努力写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全面核实”,杜绝假整改,做好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立行立改类问题由被审计单位独立完成,不涉及其他单位,或者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工作量小、难度小,审计定性处理要求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此类问题通过加大核实力度,采取现场查看、多方咨询等方式全面核实整改情况,防止出现“数字整改”“书面整改”,坚决抵制虚假整改,督促相关部门高质高效完成整改。
二是“客观考实”,督促真整改,做好分阶段问题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涉及部门多,整改难度较高,整改时限一般确定为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这类问题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此,一方面通过明确各部门整改责任,畅通审计整改问题协调沟通渠道,推动问题整改。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将各部门整改情况与目标绩效考核、巡察督查等工作相结合,客观考评相关部门整改情况,督促真办真改,提升整改实效。
三是“线索查实”,震慑不整改,做好持续类问题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因存续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众多,人力物力不充足,或者相关政策不确定、治理路径不清晰、问题涉法涉诉等,整改工作较为复杂,整改时限一般确定为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针对这类问题,通过建立台账,定期督促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开展整改,防止出现因为难度大而消极不改现象。对查实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形成审计整改从严、从实的态势,发挥震慑作用,坚决遏制拒不整改、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王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