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吹哨”“报到”,着力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中积极作为,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为小切口,在乡镇(街道)推行“吹哨”“报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一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乡镇(街道)+派驻+应哨”的模式组建32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乡镇(街道)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全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综合执法队伍共296名,由32名“吹哨员”、47名“应哨员”、83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134名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组成。通过执法机制的完善,权力进一步下沉到基层,把过去分散的力量“握成拳头”,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二是健全响应联动机制。建立“问题收集(村、社区、乡镇街道)—问题研判(乡镇)—申请协助(乡镇)—问题处理(县级有关部门)—结果反馈(乡镇)—综合评价(乡镇)”处置机制,让乡镇(街道)成为基层行政执法的调动者和协调者,纵向减少管理层级。乡镇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吹哨”,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从各自监管领域入手,组成联合执法链,对违法行为全链条查处,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将部门“应哨报到”的考核评价权力赋予乡镇(街道),建立“一哨一评”机制。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县级相关部门在其辖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同时,由县司法局对各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通报评价结果。用评价的指挥棒激励职能部门既“报到”,更“出力”,有效解决基层话语权较弱、县级部门“推诿扯皮”的问题,让服务归位到基层。
四是以点带面辐射“吹哨”范围。乡镇(街道)在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吹哨”“报到”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探索公共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更多领域的“吹哨”“报到”事项。集州街道有效借助部门力量,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矛盾纠纷调解等纳入60种可“吹哨”情形,与住建、综合执法、消防、卫生健康等10个部门建立“吹哨”清单,明确了各自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使权责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