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居保局:首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资金到账

发布日期:2025-03-13 10:34信息来源:县居保局 浏览量: 字号:

“吴女士,您申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已全部办结。”3月12日,成都市郫都区吴女士在县居保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为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亲属何女士个人资助10190元,计入其养老个人账户。据悉,这是南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首笔个人资助。

“为了让父母老了生活有保障,我也想给他们尽一份孝心,所以我决定在正常缴纳2025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后,个人再资助10190 元,以后每月多领点养老金。”吴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提供资助,最高不超过本地区最高缴费档次,资助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国家规定计息,从而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个人资助不能替代个人缴费,鼓励子女和家庭成员对正在缴费的老人进行资助。资助人可携带本人和资助对象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业务。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的宣传引导,推进个人资助政策稳步运行,推进城乡居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吴明晟 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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