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南江县2024年第五批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拟由失业保险基金对巴中越强商贸公司等61家单位发放2024年第五批稳岗返还353937.58元,现向社会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若有异议,请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
附件:南江县2024年第五批稳岗返还单位及资金公示表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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