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19:39信息来源:县委组织部 浏览量: 字号:


按照《南江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精神现将南江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含加分)成绩相同的,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确定;仍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不再通知。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241211日(星期

(二)签到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41211日(星期07:30前到党政中心721室签到,统一前往承检医院体检。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签到前请按500元左右/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后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检费用据实另计。

(五)体检结果及递补

体检全部结束后,对需要补检、复检、不合格及递补体检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点对点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联系电话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在体检结束离开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变更。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与面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体检当天勿用早餐和饮水,保持空腹。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集中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对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擅离指定地点,不得与外界无关人员接触。所携带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并取消体检资格。

(五)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面试成绩平均分(含)以上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体检再次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附件:南江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江县委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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