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关于南江县槐树养老服务中心、沙河镇敬老院评定二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川民规﹝2022﹞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我局于2024年12月9日、12月12日邀请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GB/T37276-2018) 《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川民规〔2022〕8号)文件要求,通过审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演示等方式,对南江县槐树养老服务中心、沙河镇敬老院的创建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定专家组认为南江县槐树养老服务中心、沙河镇敬老院符合二级养老机构创建标准,拟确定为二级养老机构,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向县民政局反映。(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827-8265755)
南江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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