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惠民惠农政策清单(2025年度)
一、学前教育
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和一定的比例,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后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二、义务教育
1.免除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即“三免”。
2.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即“一补”。标准为:寄宿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150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及特教750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每个学生每天5元,全年按在校190天计算。学校通过食堂供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完整的正餐。
三、高中阶段教育
1.免除普通高中并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除标准按照就读学校类型享受(省级示范高中460元/期,市级示范高中340元/期,县级示范高中280元/期)。
2.为就读普通高中并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学校按1300元、2300元、3300元三个档次评定)普通高中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校后就读学校申请。
3.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非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免除标准:2000元/生.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校后直接免除学费。
4.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三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300元(学校按1300元、2300元、3300元三个档次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9月份向就读学校申请。
5.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标准每学年6000元。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办法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时,中等职业学校将获奖情况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普通高校
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