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布第三批优待项目清单

发布日期:2024-06-17 10:17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为提升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尊军崇军拥军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11日,南江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南江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第三批)》(含第一批、第二批续签),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可享受相关优惠优待。

此次优待项目清单共14个优待类别43项,涵盖文旅优待、医疗服务、住宿餐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影视服务、乡村旅游、文化图书、商超贸易、服装服饰、教育服务、驾驶培训、家居装修、电子商务等优待类别。

文旅优待方面,全国现役军人、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游览光雾山旅游景区(5A)、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十八月潭景区等景点时,免费换取景区首道门票(不包含景区观光车和其他二次消费项目)。

医疗服务方面,南江县人民医院给予优待对象体检享受体检项目价格25%的优惠,对优待对象开通门急诊绿色通道以及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南江县中医医院对优待对象实行门诊挂号费免费;体检享受体检项目价格20%优惠;享受优先就诊服务。南江县集州中心卫生院对优待对象住院治疗结算费用时,在国家医保规定的报账比例后,剩余合规自付部分医院补助5%。

此外,在住宿餐饮、影视服务、教育服务、驾驶培训等方面也推出了相关优惠优待。 (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建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