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池镇:“三坚持”规范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保障功能,天池镇积极组织统筹,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
坚持“十要、十不准”原则。镇综合执法办定期检查安置的公岗人员上岗履职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人岗一致,是否将外出务工人员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是否存在顶岗、代岗、空岗等情况;检查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信息系统的情况,严格实行在线管理,杜绝一人多岗、重复享受补贴。
坚持实施公岗人员退出机制。根据公岗人员履职情况,对履职不尽责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职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对距享受补贴期不足半年人员,针对性提供就业指导与就业信息介绍服务,帮助其在期满后尽快实现再就业并跟踪就业情况。
坚持公岗补贴资金精准发放。镇财政所严抓补贴发放环节,重点检查领取补贴资金人员清单,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核岗核查,做到人数、岗位、聘用时间底数清,并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协议约定精准发放补贴,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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