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以“河长制”促“河长治”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市多措并举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落细,全市河湖面貌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在全市试点建立“库有人盯、塘有人管、险有人排”的一体化管防责任体系,全市小(二)型水库、石河堰、山坪塘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组)四级“塘库长”组织体系,围绕基层塘库管护治理等问题,分级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推进台账。目前,已有28个乡镇、299个村、1794个社试点建立四级塘库长组织体系,设置塘库长制公示牌5643块、公示塘库长5891名。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共治的“水文+”工作机制,成立5个巴中水文服务河湖长制办公室及工作站、设置17个重要河库监测点,及时为河湖长决策部署提供水资源监测、水质监测、评价和水生态建设保护监测数据87条,提供专题建议5条,上报涉水问题13个。
健全群众监督、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的监督体系,设立由村内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河湖管护成效评议小组”,并将定期评议打分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聘请1900多名民间河长、记者河长、人大及政协河长加入“河湖治理群”,149名人大、政协委员担任河湖长制监督员,全民参与的监督体系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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