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绍培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处理杨家河社区原南江煤矿招待所安全问题的建议》(第6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中“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根据该文件精神,南江煤矿招待所属经营性商业用房,不属于居民住宅无法纳入改造范围。
关于对招待所进行安全鉴定和评估问题:房屋安全鉴定和评估是由房屋业主单位委托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到现场对房屋进行结构鉴定,综合评定后出具房屋鉴定报告。房屋业主根据报告结论,采取维修维护等措施,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唐江,联系电话:139891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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