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周浩委员: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量的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管网覆盖率不足的问题
我县建立了完善的乡镇污水处理体系,全县建成城乡污水处理厂(站)42处,实现县城、建制乡镇及二级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3年,我县建制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4%。自2021年开始,我县两次实施乡镇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建制镇管网覆盖率已达90%以上。但由于在管网建设过程中个别乡镇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建制镇污水管网存在部分空白区域,且管网设施长期外露和地面沉降需不时更换。后续我县将通过争取上报财政专项资金以及住建行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持,持续织密建制镇污水管网,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建设,同时,持续加强建管运维,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二、关于缺乏长效的运行管理的问题整治
(一)不断健全运行机制,实现建制镇污水治理长效化管理。目前我县共三家污水运营企业负责各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其中,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四川嘉陵江水务有限公司与政府签订BOT协议进行运营,其管理人员和场站技术人员以及物力、财力能够得到保障,场站能够正常运行;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经费由县财政负担,但其负责运营的贵民镇、仁和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场站运行费用一直未纳入政府预算,导致这些乡镇的污水场站运维困难。
2023年,我县已组织县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专题研究贵民镇、仁和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场站运行费用,争取在今年6月初报政府常务会,将上述乡镇污水处理场站运行费用纳入政府财政常年预算予以解决。我县将严格按照《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和《南江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考核细则》加强对各建制镇污水场站的运行管理,组织各职能部门实行定期巡检,建立督察考核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所有污水处理场站正常运行。
(二)充分利用集体经济,实现农村污水管理良性化运行。2022年12月15日,我县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由建制镇制定并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村委会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参与日常运维;农户主动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护,自觉落实新建房屋的污水处理措施。同时,针对发展种植产业的村,推行水肥一体化,将设施灌溉覆盖的土地流转给种植企业,按“谁受益、谁付费”原则与种植企业签订协议,种植企业承担设施使用及运维费用,不仅盘活了集体资产,还壮大了集体经济,保障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下一步,我县将因镇制宜、因村制宜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运维管理责任到村、细化到人,加大日常维护管理力度,落实污水管网、处理设施等定期排查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过程管理到位。同时积极探索利用集体经济采取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整合农村地质灾害监测员、综合治理网格员、环境监管员职责,推行“三员合一,一员多用”,全面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增强运维人员、受益群众的环保意识和专业能力,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三、关于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整治
(一)多渠道筹集建制镇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目前,我县通过征收居民污水处理费年收入约970万元,三个污水运维公司运营经费约6000万元,资金缺口约5030万元。下一步,我县将从三个方面全力解决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资金缺口:一是争取上级污水处理项目支持。本年度,我县正积极争取南江县乡镇污水管网维护更新建设和县城污水管网系统化治理两类项目,共计9个项目,约3亿元补助资金,资金下达后将用于解决县城和乡镇污水管网的维护更新和运营管理。二是用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每年度,通过国家下达至我县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来解决三家污水运维企业的部分运行经费。三是加大污水费用征收力度。我县已有24个建制镇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由供水站统一收取污水处理费上交至财政,剩余7个建制镇正在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宣传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
(二)采用“四个一点”方式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运行费用。按照财政支持、集体补助、受益付费相结合,探索实施财政预算安排一点、涉农资金整合一点、集体经济补助一点、受益群众自筹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污水处理运维费用众筹机制,由镇、村具体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运行费用。
(联系电话:15882703391负责人:钟 慧 经办人:张 勇)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