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潭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05 10:09信息来源: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5、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工作方针,奋力开创元潭景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取得重大突破。2018年全年实现楠木、檬子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420户1633人贫困人口退出销号,全镇贫困发生率明显降低。一是脱贫短板补齐达标。根据村“乡三有”、村“一低五有”、户“一超六有”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一一对标销号,全年建成占地4.6亩的镇卫生院1所,完成22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大厅配套,新建文化院坝2个、供水工程8处、渠堰22.6公里,完善村级文化室5个、卫生室7个,12个贫困村、5个非贫困村均建立起集体资产管理公司,人均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6元的标准,5个贫困村实现无线网络、宽带网络全覆盖,17个村均通上村村响广播,180余户贫困户完成危旧房改造,52户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644户2640人贫困人口全部实现国家代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二是脱贫质量扎实可靠。今年退出的檬子村退出满意率达98.12%、楠木村达98.07%,全镇综合脱贫认可度达98%以上。我镇以稳定提高群众收入为提高脱贫质量的总抓手,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帮扶的原则,全年召开种养殖技术专业培训20多次,鼓励支持1520户农户发展“四小产业”,与6家公司定向签订收购合同,户均稳定增收达5000多元,介绍外出转移务工250人,通过入股分红、承包集体资产等方式,壮大11家村集体资产公司,脱贫质量扎实可靠,经得起检验。

2、产业培育取得重大突破。特色农业成效显著。采用“帮、代、统、直”四字模式解决撂荒土地1500余亩,在楠木—太平寨发展玫瑰芍药3000余亩,并建立深加工厂,开发出玫瑰饼、玫瑰酱、玫瑰茶等深加工品牌5个,带动产业带沿线300余户农户户均增收5000余元;依托浙川东西部政策机遇,在五梁—韩岭新植茶叶900余亩,并完成1000余亩茶叶补植;新增黄羊养殖1500头,完成核桃栽植400余亩。以玫瑰芍药、茶叶、黄羊、核桃为主的特色农业体系已经形成。农旅产业再上新台阶。完成元潭镇“百里玫瑰·芍药花海”旅游区规划设计,提出“两轴、三水、两基地、九区”的建设目标,目前在康家岭彭家缘沿线已投资200余万元;

3、基础设施取得重大突破。农村交通持续改善。硬化加宽楠木、太平寨幸福公路11.2公里,规划实施彭家缘井坝-南阳森林公园公路1.6公里,300多条入户路已全部完成信息采集,村通村、社连社的公路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住居环境全面提升。全年完成C级危房改造77户,D级危房改造28户,落地易地搬迁政策贫困户75户, 新增土地增减挂钩项目2个,地质避让搬迁农户15户,切实改善了居住条件。环境治理卓有成效。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活动,建立农村清扫保洁队伍。积极申报、规划环境治理项目,新建垃圾中转站1个,污水处理站1个,设置专职管理人员3名,村(社区)形象大为改观。

4、民生事业取得重大突破。社会保障持续提升。“五大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7%以上。新增城镇就业1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530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态环境持续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镇域内28条河沟均设立河长,发出秸秆、垃圾焚烧通报10余次,取缔不合规养殖厂2家,处罚环境污染企业1家,山更清、水更绿、天更蓝的态势已然形成。

5、政府自身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效能政府建设方面。深入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12345”市民热线按时办结率、评议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100%、99%、100%;扎实开展“中梗阻”活动,上报问题线索10个,涉及问题人员25人,廉洁政府建设方面。全镇领导班子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做到工作监督、廉政监督、作风监督“三个同步”,切实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线索4大类10个问题,处理人员1人。

6、日常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内未发生1起安全责任事故,赴省进京信访人员持续减少,食药、国土、建管、综治、民政、卫计等各项工作都扎实推进,上半年目标考核,我镇排名全县第七。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置机关综合办事机关5个,分别是:党政和信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财政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设置1个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事业管理中心3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24.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02.25万元,下降50.9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5.85万元,占99.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万元,占0.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2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64万元,占44.71%;项目支出1064.01万元,占55.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24.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02.25万元,下降50.9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02.25万元,下降50.9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扶贫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4.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69万元,占20.7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67万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3万元,占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1.05万元,占2.1%;城乡社区(类)支出74.99万元,占38.9%;农林水(类)支出125.07万元,占6.5%;交通运输(类)支出5.88万元,占0.31%;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3.00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35万元,占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7.8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治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5.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8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水利(类)扶贫(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4.水利(类)扶贫(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89.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0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上级部门工作考核督查等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部门工作考核督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驻村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驻村工作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村级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驻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86万元,执行数为4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2.便民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小2型水库的安全性,提高了小2型水库的运行效率,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小2型水库管护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管护效率,提升管护工程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86

执行数:

40.86

其中-财政拨款:

40.86

其中-财政拨款:

40.8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便民中心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75

执行数: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中-财政拨款:

4.7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保障本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综合工作保障率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5

执行数: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小2型水库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小2型水库运行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正常运转

水库安全得到保障,水库正常运行

水库安全得到保障,水库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100%

群众满意度95%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元潭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驻村工作经费、便民中心运行经费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 指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目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交流与合作(项): 指反映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广播(项): 指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指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 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4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4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5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 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元潭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镇辖17个村,2个社区。内设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个领导机构,下设党政和信访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劳动保障办公室、财政所四个综合办事机关及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会计核算中心四个管理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l)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1、行政公务员22人。

2、行政工勤2人。

3、事业人员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5.85万元,占99.0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万元,占0.98%;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2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84万元,占44.72%;项目支出1064.01万元,占55.2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物购置使用、接待、会务、差旅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该中心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持平。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部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2

2018年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保障的要求及2018年度预算编制草案设立,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内容。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资料费、办公用品费、党建资料费等。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2018年驻村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整体支出在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下,较好地强化了预算执行,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驻村工作经费是在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关键之年对驻村工作的有力保障。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镇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项目管理。县财政将驻村工作经费按预算指标下单位,用于驻村工作队的日常工作开支,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资料费、办公用品费、党建资料费等,工作队按需按程序据实报账。

3.项目绩效。17个行政村(含五个贫困村)驻村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综合工作保障率达到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主要问题:执行进度较慢。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加快报账进度。

附件3

2018年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小II型水库管护项目实施情况:我镇共有小2型水库1处,根据省水库巡查管理办法及水库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将以下内容作为评价工作开展的重点:

1、保持库面整洁,及时清除库面树木、柴草,制止库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及一切有损库体安全建筑物和障碍物;

2、保持溢洪道畅通,及时清除溢洪道内障碍物及两侧陡坡;

3、管理好启闭机设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及其它观察设施,制止人为破坏;

4、制止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如库址处挖塘、打井、采石取土、违章垦种、库内炸鱼等行为;

5、密切关注库水位,严格执行防办下达的控制运行的计划调度水库水位;

6、汛期密切关注水量,确保水库水量安全线;

7、保证农用安全生产;

通过定期巡查,翻阅值班记录,汛期监测,群众反映等作为考核依据。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小2型水库管护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严格执行了上级水库管护要求及水库管护员值班制度,定期对小2型水库清扫除障,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做好报讯任务,定期维护闸阀等,确保了群众的安全生产,确保汛期安全度过,无安全事故发生。项目总体得分为90分,其中水库清洁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得分35分,汛期值班值守得分35分,群众评价得分20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年初预算及上级水库管理要求,通过值班值守情况、汛期报讯防汛情况、群众是否能安全生产情况,明确设置绩效目标防洪度汛。

2、项目管理

(1)、水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值班责任,严守工作岗位,在完成原分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防汛报汛及值班工作。

(2)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度汛方案和调度命令。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及上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和指示,并做好记录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带班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3)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水位、库容、进出流量、汛限水位、降雨量等),建立测报档案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报汛任务,及时、准确做好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及报汛工作。遇上级来电询问时,要熟练、准确的作出回答,不得谎报、错报,不得相互推诿。

(4)汛期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管理人员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出现空岗、擅自离岗现象。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岗值班的,应报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做好调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脱岗,并追究相应责任。

(5)按要求开展水库工程巡视检查。当遇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库水位骤升骤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水库工程出现比较严重的病险情况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坚持24小时严密巡查。若发现水库工程出现异常或发生险情的,立即报告上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并做好水库应急抢险前期工作。

(6)保持坝面整洁,及时清除坝面树木、杂草,制止坝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溢洪道架设拦鱼网等行洪障碍及一切有损水库安全的行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存储的防汛物资,认真看管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测报等观测设备。

(7)一旦发现破坏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

3、项目绩效

按照管理办法,管护员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对雨量、水量、库容进行严密监测,汛期按时报讯防汛,确保了人民的安全生产,在预算资金范围内高质量完成管护工作,对管护人员按照人均不低于0.5万元的目标实现增收,未发生任何汛期安全事故,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库管护人员流动频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一、 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管护人员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肯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努力提高整体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元潭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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