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纪委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9-05 10:19信息来源: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中共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南江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在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中共南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章赋予纪检机关职责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南江县监察委主要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从严政治监督,中心大局有力保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生态环保、防范风险、依法治理、巡视整改等方面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强化政治监督,立行立改问题29个,坚决确保政令畅通。

  2.压实两个责任,治党合力充分凝聚。协助县委起草《工作意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78项,层层组织签订“4+X”责任清单291份,推动人人明责、人人定责。

  3.紧贴脱贫攻坚,廉洁扶贫扎实推进。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建立“督导巡查、督查暗访、纪检监察”三方联动机制,一体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33”专项治理,组织处理209人次,党纪政务处分9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1件。

  4.聚力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改善。紧盯“四风”新动向,建立“逢节必查+常态督查”机制,先后开展明查暗访8轮,查纠问题25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7人。

  5.高压惩贪治腐,四种形态不断优化。持续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探索建立“双层联动”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年,共规范处置问题线索645件,立案230件,党纪政务处分230人(含科级干部49人),同比增长37.72%(32.43%);移送审查起诉4人,挽回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6.强化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日益彰显。旗帜鲜明讲政治、担责任,建立健全 “六个一”工作机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的7大类34个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的5大类44个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7.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深层突破。高起点谋划“十年·王瑛精神伴我行”系列活动,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2.2万名党员干部深度参与,崇廉尚洁氛围愈发浓厚。

  8.深化改革创新,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期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全县1.3万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

  中共南江县纪委、南江县监委内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法规研究室、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十七个派出纪检监察组、九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办。

  南江县纪委监委为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61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3人,政法人员12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1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18.5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2.91万元,增长25%。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脱贫攻坚费用增加以及新增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81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8.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2.9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脱贫攻坚费用增加以及新增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支出。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1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76万元,占65.3%;项目支出630.79万元,占34.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8.5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2.91万元,增长3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脱贫攻坚费用增加以及新增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2.91万元,增长34.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脱贫攻坚费用增加以及新增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2.50万元,占8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59万元,占5.9%;医疗卫生支出46.18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42.94万元,占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1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支出162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82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60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机关服务(项)支出1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6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06.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7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7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抚恤(款)支出3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抚恤(款)中,死亡抚恤(项)支出3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支出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中,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4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46.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7.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4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机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6万元,占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万元,占14.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完成预算47.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8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业务指导、专项督查检查、其他市州、县区来南参观、交流等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20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6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纪委监委未将相关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19万元,比2017年减少122.32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整改南江县纪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等工作。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款)指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日让工作开展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对事业保险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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