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江县委老干部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补充公示)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和情况通报的具体组织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4、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组织好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针对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县委、县政府研究老干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6、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7、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
8、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抓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3、落实老干部其它各项政治待遇.
4、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两费”保障“三个机制”.
5、巩固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
6、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的帮扶机制。
7、在离退休干部中积极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专题活动和“看绿色崛起,话南江巨变”主题实践活动.
8、开展节日座谈走访慰问活动.
9、组织老干部参加“夕阳扶贫行、夕阳学习日、相聚夕阳”等活动.
10、坚持量力而行,积极有效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11、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就近就地或外出参观考察。
12、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者队伍的教育管理。
13、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兑现情况督促检查。
14、创新理念,深入基层,转变作风,重点抓好老干部服务、调研工作。
15、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抓好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
16、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工作。逗硬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国内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加强软环境建设,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维稳、防邪、安全、信访、人口计生、保密、档案、史志、城乡环境治理、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17、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委老干部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老干部局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人,无供给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375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375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937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3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83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一)基本支出92.937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1.02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496万元,绩效工资4.95万元,津贴补贴16.6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77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03万元,实业、生育、工伤保险1.5705万元,奖金1.5974万元,住房公积金5.866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1.913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1152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9777万元,福利费10.42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二)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无变化,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0.940898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易地安置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文件传达和情况通报的具体组织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4、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组织好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针对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县委、县政府研究老干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6、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7、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
8、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抓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3、落实老干部其它各项政治待遇.
4、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两费”保障“三个机制”.
5、巩固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机制.
6、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的帮扶机制。
7、在离退休干部中积极开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专题活动和“看绿色崛起,话南江巨变”主题实践活动.
8、开展节日座谈走访慰问活动.
9、组织老干部参加“夕阳扶贫行、夕阳学习日、相聚夕阳”等活动.
10、坚持量力而行,积极有效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11、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就近就地或外出参观考察。
12、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者队伍的教育管理。
13、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兑现情况督促检查。
14、创新理念,深入基层,转变作风,重点抓好老干部服务、调研工作。
15、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抓好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
16、全面推进机关各项工作。逗硬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国内公务接待等各项规定,加强软环境建设,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维稳、防邪、安全、信访、人口计生、保密、档案、史志、城乡环境治理、驻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17、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委老干部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老干部局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7人,无供给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375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375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9375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8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3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83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6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一)基本支出92.937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71.02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496万元,绩效工资4.95万元,津贴补贴16.62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77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03万元,实业、生育、工伤保险1.5705万元,奖金1.5974万元,住房公积金5.866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1.913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差旅费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1152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工会经费0.9777万元,福利费10.42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6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二)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无变化,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0.940898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与组织部合并,财务不再单独核算,项目预算纳入组织部。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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