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7 12:13信息来源: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承担全县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域中招商引资及履行商贸流通领域市场建设规划、市场运行调节、市场秩序监管、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限上企业培育、会展服务、外贸出口、外资引进和服务业发展规划等。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商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商务局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9人,设4个职能股室1个服务中心,分别是办公室、市场秩序和运行监测股、市场建设和服务业规划股、对外合作和外经贸股、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职人数24人。其中:行政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退休及长瞻人员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收入预算282.17万元,支出预算282.17万元,收支平衡。支出包括:一股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7万元,占总支出的96.63%,项目支出9.5万元,占总支出的3.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1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股公共服务支出73.2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1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一)基本支出272.6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35.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18万元,绩效工资23.52万元,津贴补贴4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5万元,奖金4.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37.29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4.16万元,其他交通费11.74万元。

  (二)项目支出9.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商事商务活动差旅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旅游和商务预算在一起,旅游方面接待来南考察等公务接待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旅游和商务预算在一起,旅游方面接待来南考察等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66.2万元。主要是办公用电脑、打印设备、桌椅等。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9.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南江县商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商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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