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镇: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密切联系基层群众;指导农村财务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分配资金,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2019年主要工作:1.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宣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和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2.加快脱贫攻坚,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部门概况
双流镇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双流镇人民政府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2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57.87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77万元,占总收入83.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0万元,占总收入16.58%。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57.87万元,比上年增加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87万元,占总支出83.28%,项目支出110.00万元,占总支出16.7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7.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12万元、农林水支出237.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2.77万元,比上年减少48.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547.8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12.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8.84万元,绩效工资29.20万元,津贴补贴77.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1.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21万元,奖金5.53万元,住房公积金24.9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64.28万元,其中:办公费15.38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水电费7.00万元,培训费4.00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福利费5.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9万元、退休活动费0.5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71.05万元。
(二)项目支出54.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员生活补助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54.0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2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相等。
(二)公务接待费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0万元,原因是上年因经办人员漏预算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相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2.0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6.32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编制绩效目标共计5个,分别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4万元/村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1万元/社区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