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场镇2019年年政府预算收支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创建服务型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协调与引导派驻镇机构,如:电信、供电所、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相应事务;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坚持精准施策,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强化“一号工程”意识,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力量,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2、坚持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把基础设施保障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破解水、电、路、讯瓶颈制约,全面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多点发力,推动经济产业发展。突出发展第一要务,聚集发展动能,立足赶场实际,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做精、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全力促进农民增收。
4、坚持城乡统筹,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以规划为龙头,积极补齐城乡建设短板,让城乡环境更优美,让群众生活更便捷、居住更舒适。
5、坚持惠民共享,全力增进群众福祉。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不遗余力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部门概况
赶场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政府本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4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0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3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3万元,占总收入93.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57万元,占总收入6.8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3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08万元,占总支出86.41%,项目支出110.72万元,占总支出13.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4.8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和压缩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96万元、农林水支出302.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9.23万元,比上年减少9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和压缩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704.0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41.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73万元,绩效工资49.80万元,津贴补贴95.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9.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35.71万元,奖金7.26万元,住房公积金35.7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5.39万元,其中:办公费9.86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5.95万元,福利费8.28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74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3万元,村社干部生活补贴、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17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工作补贴、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09.5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2.4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05.53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编制绩效目标共计5个,分别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4万元/村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1万元/社区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赶场镇2019年年初收支预算表
附件:
(一)基本职能:创建服务型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及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镇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山、水、林、田、路等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商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镇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拟定本镇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定补、救灾救济扶贫、双拥、优待、抚恤、老龄、五保等工作;妥善处理社会救济与安抚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年度计划,做好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和统计工作。拟定和实施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单位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本镇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镇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协调与引导派驻镇机构,如:电信、供电所、信用社、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相应事务;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坚持精准施策,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强化“一号工程”意识,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力量,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2、坚持重点突破,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把基础设施保障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破解水、电、路、讯瓶颈制约,全面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多点发力,推动经济产业发展。突出发展第一要务,聚集发展动能,立足赶场实际,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做精、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全力促进农民增收。
4、坚持城乡统筹,建设生态宜居家园。以规划为龙头,积极补齐城乡建设短板,让城乡环境更优美,让群众生活更便捷、居住更舒适。
5、坚持惠民共享,全力增进群众福祉。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不遗余力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部门概况
赶场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政府本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4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0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3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3万元,占总收入93.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57万元,占总收入6.8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3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08万元,占总支出86.41%,项目支出110.72万元,占总支出13.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4.8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和压缩公用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7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9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96万元、农林水支出302.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9.23万元,比上年减少90.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和压缩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704.0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41.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73万元,绩效工资49.80万元,津贴补贴95.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9.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35.71万元,奖金7.26万元,住房公积金35.70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85.39万元,其中:办公费9.86万元,差旅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5.95万元,福利费8.28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74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3万元,村社干部生活补贴、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173.21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乡镇工作补贴、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09.5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4.8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8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2.4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05.53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编制绩效目标共计5个,分别为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村级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县级财力安排社区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4万元/村部分)、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一般性转移支付1万元/社区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员补助。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赶场镇2019年年初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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