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08 09:35信息来源:南江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在南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江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县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坚定“1333”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和财政工作新常态,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深化,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管理绩效全面提升,财政助推建设富丽安康新南江的动力活力更加强劲。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011万元,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上批准的调整预算(以下称调整预算)的100.1%。上级补助收入376305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上年结余23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107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浙江)捐赠收入3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9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1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40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0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万元,支出总计548695万元。年末结余1154万元(属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08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6.0%。上级补助收入222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888万元,收入总计1179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8259万元、专项上解10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34万元,支出总计117797万元。年末结余127万元(属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万元,全额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275万元,支出11378万元,当年结余2897万元,累计结余24260万元。

  5.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情况。2018年上级对我县转移支付总额37630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97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830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83270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1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0%。上级补助收入376305万元、扩权镇上解收入1248万元、调入资金318万元、上年结余23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3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1070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浙江)援助收入3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60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513万元、上解支出12158万元、对扩权镇补助支出1907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0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万元,支出总计544904万元。年末结余1154万元(属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988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6.8%。上级补助收入2223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888万元,收入总计1159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287万元、专项上解104万元、对扩权镇补助支出34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9434万元,支出总计115859万元。年末结余127万元(属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18万元,全额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三)政府债务情况。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83.36亿元(一般债务62.45亿元,专项债务20.91亿元),较上年度增加3.21亿元,增长4%,增幅下降3.6个百分点,债务余额保持在省核定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债务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项目支出。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南江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2018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四)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2018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积极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全面贯彻《预算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抓收入、调结构、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1.多措并举强施策,收入目标稳实现。积极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各项转移支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支持招商引资,着力支持生态旅游、南江黄羊、茶叶、金银花等生态产业和海螺建材、高碳石墨、霞石精粉生态产业等支柱项目,加快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类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升级发展,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紧盯重点税源,着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税收征管,强化涉税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收入目标圆满实现,税收收入占比达60.6%,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为五年来收入质量最好的一年。全力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加大土地出让力度,依法催收历欠土地出让价款,全年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299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8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6.0%。

  2.紧盯项目聚资金,助推发展添动力。安排项目前期经费5000万元,全力支持部门和乡镇根据中央、省、市财政政策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PPP、专项债券等各类项目包装、上报、入库。定期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工作,主动反映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积极争取对我县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共争取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63055万元。

  3.上级政策重落实,财政改革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举债行为,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有效控制债务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显著下降,综合债务率比上年降低32个百分点,政府债务稳定控制在合理区间。全面实施国家“减税降费”“双创双服”重大举措,落实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企业改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国库集中支付等8大类72项改革务实推进。持续完善“大监督”平台机制,以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为主体的“大监督”机制更加有力,全年围绕涉农资金、“一卡通”清理等开展了七次专项督查,整饬了财经秩序;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0764万元,节约资金4606万元,节约率13.0%;评审政府性投资项目381个,评审金额230743万元,综合审减率6.1%。

  4.廉政教育严约束,队伍能力大提升。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精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年纪律约谈10余人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力整治财税系统“中梗阻”,优化办事流程,大力宣传财税政策,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加大公示公开力度,打造“阳光”财政。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结合中央、省、市财政新政策、新要求,强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对财税干部和会计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理财能力不断提升。

  (五)2018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支出情况

  1.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扎实开展水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环保税开征,2018年征收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417万元,比去年征收的排污费、水资源费增加307万元。

  2.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准确研判全年财税收入形势,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安排布置,按程序调减了本级税收收入10800万元。

  3.绩效目标编制及绩效评价情况。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在11个预算单位启动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4.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全年压缩一般性支出1095万元,压减率达5%,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全年民生投入达368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安排7711万元用于义务教育“三免一补”等;安排3376万元支持公共文化建设;安排2481万元用于老龄事业发展;安排10966万元支持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安排4176万元支持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建设及公共服务运行;安排15608万元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安排58064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7040万元,支持黄金新城等拆迁安置工作;安排16500万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调度资金63000万元推动交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安排调度资金24000万元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红鱼洞水库建设,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聚合效益,确保了我县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助推了县域经济发展。

  5.脱贫攻坚保障情况。全年整合涉农资金5440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贫困户产业发展。安排67426万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新增投入5200万元补充各项基金,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达12321万元,助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37022万元;产业扶持基金规模达9998万元,使用基金7593万元;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700万元,救助9132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500万元,救助1609人。累计安排驻村工作经费5000多万元,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六)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在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中提出预算管理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总预备费未足额安排、地方债券资金利息及发行费未纳入预算等方面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相关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过去的一年,面对诸多问题和困难,全县上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积极应对复杂局面和各种挑战,全力克难攻坚,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稳增长、惠民生职能作用较好发挥。成绩的取得,得力于县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得力于县人大、县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严格监督、精心指导,更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2018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全县财政收入增长减缓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保障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各项事业快速发展需求,支出结构仍需优化;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健全、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调度持续紧张。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三保一优”的工作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坚持积极稳妥、突出保障重点、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全面统筹、加强风险防范”的原则编制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2019年财政政策

  1.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六税两附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25%至50%计征,同时降低税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由10%降至9%。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及增加专项扣除。预计本级税收将减少5000万元左右。

  2.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东西部扶贫协作、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对口帮扶等历史机遇,大力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挥内需拉动作用。建立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机制,支持县域经济和文化旅游发展。

  3.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公用经费压缩5%,项目经费从紧安排,一般性项目压缩5%,“三公”经费压缩8%。

  4.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降低债务风险。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现高质量脱贫、可持续脱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

  5.继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民生投入,不断提高教育、医疗、文化保障水平,确保民生支出占比达72%以上。优先保障实施省30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民生福祉。着力在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科文卫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方面狠下功夫,强化资金保障,支持乡村振兴。

  6.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年初部门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实现“编审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2019年收支预算草案

  1.全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500万元(税收收入47700万元、非税收入29800万元),增长2.0%。上级补助收入242921万元、上年结余1154万元,收入总计32157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33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40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4796万元(养老保险本级兜底、税务经费上划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000万元,增长37.5%。上年结余127万元,收入总计11012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9812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868万元,支出12410万元,当年结余3458万元,滚存结余27719万元。

  2.县本级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77万元,同比增长2.0%。上级补助收入242921万元、上年结余1154万元,收入总计31665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763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4796万元(养老保险本级兜底、税务经费上划等)、对扩权镇补助11653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000万元、上年结余127万元,收入总计10812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9612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万元,安排支出350万元。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一是基本支出2100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1340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包括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管理职能和从事经常性业务工作支出、学校公用经费等)27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长赡人员生活补助以及村社干部报酬、各项社保补助等)48812万元。二是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项目支出53956万元。三是预备费支出3045万元。四是一般债券付息支出20684万元。

  4.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及租车费554万元。

  5.30件民生实事县级配套资金预算安排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9年需要办理的30件民生实事要求,我县涉及25件,需县级财政配套16件,财政年初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配套资金6000万元。

  6.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安排情况。根据到期还本付息情况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0000万元,其中:在一般预算中安排一般债券还本付息21400万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8600万元。

  以上2019年县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南江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2019年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9年财政工作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省、市财政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保一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一)奋力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深入研判经济发展新形势,科学谋划财政事业新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乡村振兴激励奖补机制和农业信贷担保财政补助政策,推动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用好用活各类财政扶持基金,积极支持全县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保障民生福祉。继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方面狠下功夫。结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0件民生实事,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强化资金保障,强力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大力支持乡村振兴。

  (三)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快推进我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稳步建立财政库款运行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强化保工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扶贫资金监控,切实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四)着力打造“大监督”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的 “大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检查结果运用,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强预算执行公开力度,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督,提高公开透明度。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和网络化。充分利用预算联网平台,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

  (五)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执行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全力推动预算绩效全覆盖。强力落实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力落实“五改五补”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减负、为实体经济降低成本。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坚信有县委的坚强领导,有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有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有全体财税干部职工的艰辛努力,全县财政工作将继续克难攻坚,为全面建成富丽安康新南江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1.上级补助收入:指中央、省对县的各项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返还性收入: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具有专项性质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构成。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具有专项性质需对应安排的补助收入。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规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只能用于消化赤字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不能用于安排支出。我县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建立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按照财政部、财政厅要求制定了《南江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6.民生支出: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九大类经费支出。

  7.政府债务: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凭借政府信用,因公共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举借,并负有还本付息义务,举借方式为发行政府债券。

  8.政府债务限额:指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上限,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债务限额=上年债务余额+当年举借额-当年偿还额。

  9.“三保一优”:省委提出的2019年财政工作要求“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

  10.“三大攻坚战”: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
附件:

关于南江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