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江集州街道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呈报的《南江集州街道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南应急〔2023〕4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防范措施。
请你局牵头督促落实《南江集州街道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决定。
此复
附件: 南江集州街道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附件
南江集州街道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7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在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光雾山南江锦江宾馆装饰装修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7月18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南江集州街道光雾山锦江宾馆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项目“7·12”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12日早上8时许,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焊工蹇世章与普工董文举、蒋军3人在光雾山锦江宾馆背面2楼(靠近香醍别苑小区一侧天井)搭设钢架桥。下午4时30分左右,董文举等3人在项目部生活区板房中间的空地上将一根工字钢切割好后,由董文举、蒋军2人将工字钢搬运至钢架桥搭设作业现场临边处。在搬运钢材的过程中,董文举走在前面采取半侧身的方式向后退,在临边处因脚下打滑失足掉落于坎下。
(二)应急处置情况
董文举掉落后,蹇世章立即拨打120,急救医护人员约5分钟赶到现场后,将董文举送至南江县中医院进行抢救,抢救无效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先后赶到事故现场开展调查。2023年7月14日,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董文举的亲属肖青华、张正元等人签订《协议》并赔偿到位,善后工作已结束,社会秩序稳定,应急处置评估为及时、有效,未引发其他社会矛盾。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
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2日,公司地址:成都高新区*街*号*栋*单元*层*号,法定代表人:杨娟,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94052371C,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51631748,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川)JZ安许证字〔2017〕00321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3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7日。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四川光雾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四川光雾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6日,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法定代表人:赵光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2MA665PGE5D,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等。
2.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施工单位)
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廖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80141305J,营业期限:2005年11月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
3.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周聪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20865870Q,营业期限:2000年10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等。
(三)工程概况
光雾山南江锦江宾馆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单位为四川光雾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四川光雾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将本工程装饰装修专业施工等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图纸、现场签证等所有工作内容分包给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于2023年7月11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光雾山南江锦江宾馆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南江县红塔新区,该项目共计21层,地上19层,地下2层,建设面积:61146.62平方米,地上47622.83平方米,地下13523.79平方米,合同工期: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
(四)事故相关情况
1.现场勘查
光雾山南江锦江宾馆装饰装修及配套建设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新区,事发地点位于光雾山南江锦江宾馆背面2楼(靠近香醍别苑小区一侧天井)钢架桥搭设作业现场,该作业现场未打围,临边处未设置防护设施,在距作业点约2米的东南方向有一根放置在地上的安全带,临边处至天井地面高度为11.7米,天井地面处有一根长4米的工字钢。
2.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系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人,其基本情况为:董文举,男,汉族,48岁,生于1975年5月14日,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750514****,住四川省巴中市**区,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董文举违章作业,在未系安全带搬运钢材的过程中,脚下打滑,失足掉下临边高坎,导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是本次事故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施工作业现场无安全防护设施,未搭设防护架,对临边作业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
(二)事故性质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
1.董文举、蒋军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辨识不足,擅自将佩戴的安全带取下,违章作业。
2.对董文举、蒋军等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24学时。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出作业点处的安全隐患。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实。对董文举、蒋军等新上岗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24学时要求;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此次事故应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杨娟,女,汉族,36岁,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按照本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并实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王明强,男,26岁,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有效落实安全员管理职责,对董文举、蒋军等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24学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未及时排查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本次事故负有一般管理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本次事故充分暴露出四川卓越德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施工单位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作业操作规程。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本岗位作业流程、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育从业人员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的自觉性。要加大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各乡镇、集州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监管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到当前全县建筑施工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深入开展“强安202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等专项行动,迅速采取严实有效措施对建筑施工行业实施综合整治,加大对违章操作、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