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16:20信息来源:南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浏览量: 字号:

2022826日,一辆车牌号为R80177自卸货车中铁十一局岳家梁隧道项目部弃渣场运输洞渣时发生侧翻,致一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事故发生后,南江县人民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21213日, 事故调查报告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省安委会《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川安委〔202111号)的规定,按照县政府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时对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要求,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组成事故评估组,按照“谁调查、谁评估”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107日,南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3118日,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广汉市盛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给予处人民币柒万捌仟元(小写:78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21日,该公司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黄朝彬,广汉市盛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岳家梁隧道项目砂石加工厂负责人。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建议,依法立案调查,发现黄朝彬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小写:120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21日,该公司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2.宫杰,米仓大道3标段项目第四管理组经理。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建议,依法立案调查,发现宫杰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小写:10000.00元)行政处罚。202321日,该公司罚款已缴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按照《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广汉市盛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隧道项目砂石加工单位,事故发生后,通过扎实开展安全思想大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法定职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了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综上,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四、评估意见

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隧道项目砂石加工厂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落实了《神门乡咸丰村8·26”车辆伤害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各项要求。相关部门已落实事故责任追究。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