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及救济途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0 10:51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字号:

一、监督途径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68号六楼619室

电话:0827-8269373

 

二、救济方式

(一)行政复议:如对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南江县人民政府或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如对我局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其他救济方式:如需要陈述、申辩或者听证(须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在收到行政相关执法文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应当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须符合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