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发布日期:2024-09-10 10:48信息来源:本部门 浏览量: 字号: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2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现场提交资料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证照

居民户口簿

空白户口簿.docx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原件预审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工作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7:3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168号,详细地址:政务服务大厅3楼47,48,60,63,64,65号窗口;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826651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南江县公安局

事项版本

4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510709014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22008838254T

实施编码

11513722008838254T4510709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22008838254T451070901400004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申请书及居民户口簿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居民户口簿.jpg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1、材料真实有效;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需验原件,收A411大小复印件。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规范性文件】第七十三条: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遗失和补发。单位遗失集体户口簿的,应当由单位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遗失和补发。公民遗失集体户口簿内页的,应当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单位证明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遗失和补发。居民户口簿记载有居民个人信息的内页,除加盖承办人签章外,也应加盖户口专用章。

备注

凡申报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注销的均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公安机关未核发户口簿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材料名称

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变更民族成份户口登记需提供此材料)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市、县级民族事务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居民户口簿.jpg

填报须知

申请人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填报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标准

1、材料真实有效;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3、需验原件,收A411大小复印件。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规范性文件】第五十七条 :公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变更民族登记的,应当提供市()级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备注

更改民族成份证明书由民族事务部门出具

 

受理条件

符合户口登记政策,申请材料真实齐全且合法有效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1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15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6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法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常见问题

1

:自备的类似申请书一类的材料能否本人手写?

:可以本人书写也可以请人代写。

2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是否需要本人同意?

:年满10周岁的要本人同意。

3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可以委托办理吗?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