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企业法人、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
计划取消日期 |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详细地址:南江县红塔大厦14楼1425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8200893;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南江县人社局 |
事项版本 |
3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2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 |
实施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702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7021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门诊诊断证明书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的遭受暴力伤害和赔偿的相关法律文书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部门规章】第七十五条: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待遇时,还应核查以下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医疗费用发票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票据原件粘贴在A4纸上。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电子档与纸质件一致、内容清晰。 |
||
受理标准 |
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jpe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使用植入人体材料、人工器官等特殊医用材料的还应当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门诊处方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住院期间的全套病历档案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jpe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无门诊处方时需提供此项)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非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属于交通事故等涉及第三方赔偿的);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逐页盖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电子档与纸质件一致、内容清晰。 |
||
受理标准 |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部门规章】第七十五条: 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待遇时,还应核查以下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是 |
减免模式 |
免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发票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门诊检查报告单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逐页盖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电子档与纸质件一致、内容清晰。 |
||
受理标准 |
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与发票对应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jpe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
||
备注 |
无 |
受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工伤治疗或康复发生医疗、交通、伙食、住宿等费用的。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关于印发lt;《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gt;的通知》 |
部门规章 |
第五十六条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关于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待遇申请后,应当核准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并通过信息系统核查职工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确认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 |
2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二十二条 |
个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 |
3 |
《工伤保险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三十条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4 |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 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九条 |
第十九条 每月10日前,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上月工伤职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及时完成费用审核和拨付。 |
常见问题
1 |
问:医疗费自行垫付的可否直接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 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申请直接拨付到职工本人账户。 |
2 |
问:治疗非工伤受伤部位的药品能否报销? 答:非工伤受伤部位的药品不能报销。 |
3 |
问: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是否全报? 答:不能,自费的项目、与工伤无关费用、超出床位费标准都不能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