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
计划取消日期 |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街道459号,详细地址:南江县人社住建大楼904室(失保股)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8230648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22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8002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 |
实施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8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8002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申请人基本身份证明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机关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
填报须知 |
|
||
受理标准 |
领取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申请人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jpeg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
填报须知 |
|
||
受理标准 |
准确说明与失业人员关系,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人社部门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
填报须知 |
|
||
受理标准 |
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
||
备注 |
失业人员社保卡已注销的,可提供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
材料名称 |
失业人员死亡相关材料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签字处盖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
填报须知 |
信息准确。 |
||
受理标准 |
真实有效的反应死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原因,复印件清晰可见。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
||
备注 |
|
材料名称 |
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 |
||
材料形式 |
纸质/电子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和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pdf,jp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
填报须知 |
|
||
受理标准 |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
||
备注 |
承诺本人是唯一近亲属或者是其他近亲属授权本人申领。 |
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
颁发和送达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法律 |
第四十九条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
2 |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
地方法规 |
第二十七条 |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其家属一次性发给其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以及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常见问题
1 |
问:失业人员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死亡的,家属能不能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答:不能,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参与刑事犯罪活动而导致伤、残、亡的,不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待遇。 |
2 |
问:申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无 |
3 |
问:死亡失业人员和遗属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吗 答:死亡失业人员和遗属在同一户口本的不需要再提供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