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发布日期:2024-09-11 16:27信息来源:县机保局 浏览量:24 字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08:30-09:00;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17:00-18: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详细地址:南江县红塔大厦16楼1623室;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828168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5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06007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

实施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600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0600702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原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身份证(空白本).jpg

示例样表

身份证.jpg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条:(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备注

 

材料名称

护照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非必要

材料类型

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护照.docx

示例样表

签证.docx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条:(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三)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备注

 

材料名称

死亡证明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公安机关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_死亡证明.png

示例样表

_死亡证明.png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条:对参保人员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业务,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备注

 

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因死亡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审查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决定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制证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颁发和送达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法律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4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

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或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支付手续后,终止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

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
(二)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
(三)省级社保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计算并核定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金额,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附件13),交参保单位,并及时记录支付信息,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参保单位应当将核定结果告知领取人。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7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部门规章

第三条

参加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常见问题

1

:单位缴费部分能不能退?

:不能,单位缴费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

2

: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个人缴费的总额全额退付。

3

:辞职后可以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吗?

:不可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转出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