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5855元

发布日期:2024-06-24 17:25信息来源:南江县统计局 浏览量: 字号:

2023年巴中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5855元,比上年增长7.4%。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4599元,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8762元,增长8.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043元,增长4.1%

说明由于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自2020年起,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只统计到市级,县级无相关数据。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