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南江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
附件:南江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附件
南江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环境与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属地管理、专群结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方针,建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长效防控机制,全方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防制措施
(一)开展环境治理。各部门、乡镇要扎实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厕所、绿化带、垃圾转运站、城乡接合部、镇村结合部和农户房前屋后、室内生活区等区域,全面清除垃圾堆、污(积)水等卫生死角,确保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开展物理防制。物理灭鼠、灭蟑、灭蝇、灭蚊方法简单经济,安全有效。各部门、乡镇要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六小”场所、农贸市场等场所的防制设施建设。宾馆、酒店等重点单位应设置鼠夹(笼)、粘鼠(蟑)板、灭蚊蝇灯等器具杀灭“四害”。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重点部位,应加装防鼠网,做到门窗合缝,门有帘,窗有纱,食品有纱罩等。
(三)开展化学防制。4月和10月为鼠类集中消杀阶段,4月到10月为蚊蝇和蟑螂集中消杀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本单位(系统、辖区)开展常规消杀;县爱卫办要在春秋两季对县城区的公共区域开展集中消杀。消杀所需药物务必到有资质的企业购买或者聘请专业公司实施,坚决杜绝使用急性剧毒药物,并防止人畜中毒事故发生。
三、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乡镇组织开展好病媒防制工作,并履行好各自职能范围内与病媒生物防制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县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总体协调、指导、检查与考核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宾旅馆、理发店等公共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落实,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正常开展;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服务行业和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粮库(粮店)、粮油生产加工企业、粮油经营门店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网吧、歌舞厅、影剧院、景区、体育馆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双拥公园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汽修汽配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各企业等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屠宰场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厕、公园、建筑工地等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扎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等地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党政中心、会议中心、光雾山广场等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金融办:负责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开展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疾控中心:负责全县病媒生物的监测和指导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把防制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要落实人员和防制经费,细化防制举措,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动员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的知晓率,让群众参与、配合、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到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中来,形成全民动手除“四害”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科学防制。开展环境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要抓住环境治理这个重点,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制工作的始终。同时要科学合理的使用各类消杀药物,提高消杀效果和质量。
(四)积极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推广病媒生物防制知识,科学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方案,不断总结防制经验,及时收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中的相关文件、图片、记录等资料,并在2025年10月底前报送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