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教育考试院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照顾政策
南招考委〔2023〕2 号
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大专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从严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分条件参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2〕287号)执行(若2023年有变化,按新文件执行)。
(一)归国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二)烈士子女加20分。
(三)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1、2、3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材料由报名点学校上报至县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特征分数据库报县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