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一、申报要求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关于核准拟建项目的申请文件;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四)《项目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可按要求自行编写,也可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写);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三、批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c.tzxm.gov.cn/)”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向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发改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改局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发改局窗口后台进行核准审查。审查后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核准,线下办理核准文件。
(四)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发展改革委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派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发改窗口,联系电话:0827-8861728,监督电话:082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