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
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办事指南
一、申报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第二条,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
二、申请材料
(一)审批《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
1.请示文件;
2.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4.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或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表;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6.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审批《XX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所需材料(批复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业主无需在系统操作):
1.请示文件;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文本;
3、住建部门出具的关于“XX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4、XX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意见(回复)表;
5、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结论征求意见表。
三、批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c.tzxm.gov.cn/)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向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发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改局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业主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tzxm.sczwfw.gov.cn/)”中查询。
(三)审核。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作出决定,决定后由发改局审批窗口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c.tzxm.gov.cn/)”进行线上审批,线下办理审批文件。
(四)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受理机构联及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派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发改窗口,联系电话:0827-8861728,监督电话:082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