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国华、李建兵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6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国华、李建兵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