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350号(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8855960 / 8855011
序 号 |
权利人 |
家庭 人口数 |
房屋 来源 |
不动产坐落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面积 |
房屋所有权登记面积 |
备注 |
1 |
孙凯 李秀梅 孙玉林 孙慧 孙硕 孙一瑞 |
6 |
自建 |
南江县天池镇马桑村二社 |
150㎡ |
446.59㎡ |
|
公告单位: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