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的机关 |
备注 |
1 | 南市监罚(2022)371号 | 南江摩卡休闲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经销印有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南江摩卡休闲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经销印有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 1.对当事人购进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冷吃鱿鱼、冷吃鸡爪、冷吃牛肉、冷吃豆干)共计62袋;3.对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处罚款1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元;4.对当事人经销印有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的行为处罚款1500.00元。 |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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