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南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63号)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南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印发。
未列入清单的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职责范围内事项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报请主管部门制定。本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情况等,对制定主体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南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南江县人民政府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江县公安局
南江县民政局 南江县司法局
南江县财政局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水利局 南江县商务局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江县应急管理局
南江县审计局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江县统计局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南江县乡村振兴局 南江县信访局
南江县行政审批局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江县林业局 南江县东榆工业园
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杨坝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公山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沙河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八庙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高塔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南江县长赤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红光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天池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侯家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云顶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下两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元潭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兴马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石滩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关门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关路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贵民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神门乡人民政府 南江县关坝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