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地方志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县志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县志办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地方志工作法治化建设列入2024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班子认真统筹、集体研究、切实督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各种问题,积极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好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
(二)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地方志工作法规开展年鉴和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全年完成公开出版乡镇(街道)志和村志3部。按时完成《四川年鉴》(2024)《巴中年鉴(202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鉴》(2024年卷)南江篇的撰稿任务,并确保《南江年鉴》(2024)出版发行。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完成县《扶贫志》初稿编纂,完成《巴中市扶贫志》所需要的内容。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协调联系,完成《四川地理标志产品图志》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修志体系还不完善。一是没有明确乡镇(街道)在地方志编纂等方面的职责;二是修志队伍专兼职相结合,部分兼职编纂人员没有完全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地方志资料收集程序与方法不够完善,依法开展地方志资料收集还存在差距。
(二)依法管志工作还有缺陷。一是对志书(特别是乡镇志、部门志)的审查验收、编辑出版、保存管理、督导检查还不够规范,在权力制约、职责到位、程序有效、监督有序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对各乡镇(街道)、社会机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要求还不够,人员配备还不足。
(三)依法存志工作还有差距。《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乡镇志、部门志编修过程中,仍然存在志稿损毁遗失等情况。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依法编纂出版年鉴和志书。明确地方志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关机构与人员地方志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规范各类地方志行为,保障完成《南江年鉴》(2025)编纂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公开出版工作。完善《南江县扶贫志》稿件。指导编纂乡镇志稿件3本,并协调完成志书出版工作。
(二)严格方志法律法规。督促各乡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地方志法,积极履行地方志义务,实现有法必依,克服地方志编纂、管理、使用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建立方志法治格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依法治县领导责任,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及时进行惩处,并纳入考核评分。
南江县地方志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