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公示
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公示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做好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南编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依照《南江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对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梳理。2021年我办行政权力共12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较2020年比,新增及修订行政权力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根据动态调整原则,我办对新增及修订的1项权力编制了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
附件: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增及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共1项)
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增及修订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共1项)
部门名称(盖章):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签字):白青松
序号 |
新增权力类型暂无与省对应序号 |
权力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权力项目名称 |
核实建设项目落实人民防空要求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责任主体 |
南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责任事项 |
一、检查责任:县人防办对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含 改、扩建)民用建筑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情况或“结建”人防工程建设情况予以核实查证。 二、处置责任:县人防办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拒不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或不按国家标准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开发单位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做好登记。 三、监管责任:在规划设计和行政审批环节加强对 县城规划区内各新建(含改、扩建)民用建筑开发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定资料审查清单、按时到施工现场检查,确保监管到位。 |
追责情形 |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
监督电话 |
(0827)8223701 |
说明:1.对应各具体权力事项按照一个事项一张表的形式逐一填报。
2.本表“追责情形”统一使用上述表述,划线部分,根据实际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