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支一扶”人员招聘与管理是其中职责之一。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实施第四轮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1号)规定,我局申报了该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与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要求相吻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按规定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相关费用。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所需的生活补助、一次性安家补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3)制度制定情况。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编制了《收支业务流程图及其说明》,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资金支持方式。纳入财政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项目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数量、学历及服务地点核定的补助标准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及时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按时核算缴纳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服务期满6个月兑现一次性安家补助,解决“三支一扶”人员后顾之忧,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安心在基层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完成。及时发放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按时核算缴纳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服务期满6个月兑现一次性安家补助。
(2)项目效益。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全部安排到最需要的乡镇开展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满足乡镇基层人才缺乏的需求。
(3)满意度指标。“三支一扶”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三支一扶”计划政策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数量及财政预算相关要求,年度预算“三支一扶”人员经费445.58万元(南财预〔2022〕1号、南财预追〔2022〕41号),按照财政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申请、使用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经我局申报、财政审核、县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下达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445.58万元,预算级次为县级,中央、省、县均按规定标准投入。
2.资金到位。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45.58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该项目共支出44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37万元、住房公积金55.65万元、生活补助支出304.56万元(含一次性安家补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支一扶”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各项社会保险费经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后直接支付到税务部门指定账户,生活补助直接支付“三支一扶”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实现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且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内控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属于专项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主要负责人。实施流程按照收支业务流程进行办理,事项由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提出资金申请--分管业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资金支付由办公室财务申请--主管部门办公室审核--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复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7〕1号)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以及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结束决算等实施信息全过程公开,资金使用透明度高,各项轨迹资料齐全,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立项由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根据在岗“三支一扶”人员人数及相关补助标准提出,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初审。
2.项目资金申报。由办公室财务按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际结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统筹编制资金预算,经局党委会审定后报财政部门。
3.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按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管理相关要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分配安排、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转聘等工作由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实行监督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及业务指导。
4.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由局机关纪委负责。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财务共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完成支付及档案资料。
通过以上监管流程,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监管有序,程序合法,公开、公平、透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无投诉无举报。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兑现在岗“三支一扶”计划人员76人的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次安家补助等445.58万元。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每个学历、服务乡镇所核定的生活补助标准以及由社保经办机构计算社会保险费支付到个人和单位,资金使用严格支出范围和标准,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策,满足乡镇基层人才缺乏的需求,保障了“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合法权益。2022年度“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稳岗率86.36%,年度考核合格率达100%。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年度内资金支付在有效期内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严格选拔招募程序,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关注和认可,报名人数逐年攀升,2022年,全县报考“三支一扶”人数达到1649人,平均录取比例达到43:1。
2.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自2006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来,我县将“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有效手段,从“进”到“出”系统考虑,在扩规模、强保障、建机制上持续用力,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加强,使“三支一扶”人员招得多、用得好、留得住,为农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赞誉。
3.服务对象满意度。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县大幅提高“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待遇,达到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服务期间其他各项待遇落实到位。服务期满安置政策严格兑现,2022年10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下的“三支一扶”人员被考核招聘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安置率100%。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要求,满足了我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要,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加大对边远山区县服务基层人才支持力度,“三支一扶”计划人数进一步增加。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绩效评价不存在问题。
附件:三支一扶人员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