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措施制定、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全国、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与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南江县人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为了保障工伤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和安全完整,我局申报了该项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与政策和需求相符合。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开展工作所需办公用品购置、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工伤调查出差费用、工伤预防宣传费、迎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考核、邮电费、水电费、政策宣传资料印刷费等相关费用。
(3)制度制定情况。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使用绩效,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编制了《收支业务流程图及其说明》,制定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资金支持方式。纳入财政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项目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年度内工伤保险政策及工伤预防宣传、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伤认定调查等因素进行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1)项目完成。完成工伤认定案件60件,工伤预防宣传2次。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协助调查案件。工伤认定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效益。通过工伤案件认定及工伤预防的宣传,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政策的覆盖率和宣传率。
(3)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财政预算相关要求,年初预算编制工伤保险认定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年初预算批复为1万元(南财预〔2023〕1号),按照财政预算编制二上二下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财政资金申请、使用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经我局申报、财政审核、县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县人大审议通过后,县财政局下达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1万元,预算级次为县级,中央、省、市未投入。
2.资金到位。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该项目共支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差旅费0.99万元。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所有经费先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规定及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依据进行程序审批,应该由公务卡强制结算的,采用公务卡结算,应直接支付到个人,全部支付个人银行账户,应支付给供应商的,直接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或财政支付中心支付给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实现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且在年度内全部支付到位,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内控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属于业务工作经费范围,项目组织架构与内控管理组织架构一致,主要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为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项目实施责任人为养老保险与工伤股主要负责人。实施流程按照收支业务流程进行办理,事项由股室提出资金申请----分管业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资金支付由股室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办公室审核--部门主要领导复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及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结束决算等实施信息全过程公开,资金使用透明度高,各项轨迹资料齐全,费用支出未超出资金使用范围。
(三)项目监管情况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立项由养老保险与工伤股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提出,按照财政部门资金总额控制,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初审。
2.项目资金申报。由办公室财务按照该项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统筹编制资金预算,经局党委会审定后报财政部门。
3.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要求,对养老保险与工伤股的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工伤预防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执行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工伤疑点数据进行核实等过程由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实行监督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4.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由局机关纪委负责。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财务共同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完成支付及档案资料。
通过以上监管流程,项目实施合法合规,监管有序,程序合法,公开、公平、透明,项目实施结束后无投诉无举报。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开展工伤预防活动2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08件,认定工伤205件,不予认定3件,审核工伤鉴定资料255份,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通过工伤案件认定及工伤预防的宣传,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断提升工伤保险政策的覆盖率和宣传率。2023年11月,四川省川东北片区劳动能力鉴定调研座谈会在南江召开,工作成效得到省、市部门领导高度肯定。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年度内业务均在有效期内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社会效益。开展工伤预防活动2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08件,认定工伤205件,不予认定3件,审核工伤鉴定资料255份,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四川省川东北片区劳动能力鉴定调研座谈会在南江召开,工作成效得到省、市部门领导高度肯定。
2.项目可持续影响效益。通过工伤案件认定及工伤预防的宣传,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不断提升了工伤保险政策的覆盖率和宣传率。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5%以上。
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监管有序,流程符合规定,信息公开及时,全过程无一人举报投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的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工伤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资金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七、2022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附件:附件工伤认定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