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8、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林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中行政法规的法制咨询。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行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17、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强化资源保护,全力筑牢生态底线
1.坚持林长制走深走实。围绕健全“党建引领、党员示范、各方参与”长效机制,凝聚推动林长制落实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动态管理林长责任体系,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林长信息、责任区域及公示牌信息,推动基层林长制办公室“六有”建设巩固提升;依托“林长制+”模式,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土优势,打造一批镇有特色、村有亮点的林长制工作现场点位,形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争先晋位;通过召开专题会、发布林长令、日常督导、开展全覆盖巡林和林长“三单两函”等方式,督促各级林长常态化巡林履职。
2.坚持自然保护地监管不断强化。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结合林长制压实各级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大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提醒;对新发现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整改。持续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持续开展常规性的巡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自然保护地巡查记录,切实把好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3.坚持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推进。以“清风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珍稀动植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跨部门协调职能的制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挖滥移等破坏珍稀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巡护,持续推进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理赔,组织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人与野生动物交叉感染疫源、传播疫病等情况发生。
4.坚持森林资源监管严细入微。加大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力度,严格落实“十四五”林木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完成2024年森林资源督查及监测图斑调查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数据入库和2023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成果上报。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倒查近五年林业审批资料,全面清理、跟踪处理,确保审批工作零纰漏。依法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服务乡村振兴和战略储备林大局,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川林规〔2022〕1号)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林木采伐管理。
5.坚持生态安全底线严抓细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深化源头治理,提升队伍能力,坚决扛牢“防”的责任,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持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灭火预警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建设服务项目、增发国债防火道路项目,精准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科学部署力量,精准制定完善各级各类预案,加强常态化实战演练,充分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
6.坚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贯彻“压实责任、精准监测、合力攻坚、高效除治”四大机制,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和蜀柏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等工作,对县域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紧急防治。开展苗木、种子等繁殖材料及木材、药材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日常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及复检工作。开展飞防除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防治率均达100%,牢牢守住松材线虫病非疫区防线。
(二)坚持强化国土绿化,全力夯实生态屏障
1.全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以城市增绿、乡村添彩、景区着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持续扩大生态绿量,完成营造林1.5万亩,义务植树80万株。大力推进生态绿化彩化,完成国家储备林项目(一二期)营造林1.36万亩(一期全年完成现有林改培1.1432万亩,中幼林抚育0.1079万亩,大径级木材示范区0.1151万亩,办理林权不动产证不少于1.0511亩),着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2.加快创建林业项目工程。持续加大与省市汇报对接、招商引资力度,编报储备项目6个,累计争取各类林业资金1亿元以上,落地林地定额60公顷以上。推动皇柏古树保护修复及森林防火智能监测系统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完成储备林项目(一期)道路、瞭望塔、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森林防灭火专用道路55公里,储备固投项目4个,计划入库1.5亿元,储备招商项目3个,计划招引落地1家,争取到位资金0.3亿元。积极对接巴中市南江县两山生态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及时做好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完成规上企业培育任务。
3.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科学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国有林管护工作;做好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选聘和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及时更新2024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员机构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确保人员“不错、不漏”;完善2023年度档案装订。
(三)坚持强化产业发展,全力构筑生态基石
1.坚持深入推进国储林项目。按照市林长办印发的《巴中市2024年国家储备林项目目标任务考核办法》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督促建设主体加快项目有序推进;组建工作专班,专项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加快推进林权流转方案制定、确权勘界、规范流转和不动产权证颁发等重点步骤环节,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2.坚持发展核桃产业。持续开展核桃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升星工作,巩固提升园区建设质量,力争2025年创建成功;做好“天府森林粮库”南江县万亩核桃提质工程项目规划,协助完成项目作业设计。科学编制《“天府森林粮库”南江县万亩核桃提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程序组织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持续开展核桃良种选育工作,建设“南江乌仁”“川核5号”核桃良种繁育圃、采穗圃、引种试验区共100亩。督促指导任务乡镇、经营主体完成年度核桃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及时做好全县核桃生产技术指导、丰产培育及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南江山核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完成标准评审及申报工作。落实全县食用林土壤安全检测点、产品安全检测点,配合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完成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任务。
3.坚持康养品牌创建。立足南江优势,打造集森林体验、养生疗养、休闲度假、山地运动、文化体验、自然教育、地质科考于一体的以绿色生态为核心竞争力的新兴增长极,积极开展各类星级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创建工作,争创市级及森林康养基地(康养人家)2个。依据《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LY/T2934-2018)》标准,对已经认定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开展行业指导。
(四)坚持强化政治思想,全力打造生态堡垒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宗旨、党性修养、革命传统教育,让党员干部从党的非凡历程中读懂强党之路、复兴之路,切实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巩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住政治关,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两个维护”在南江林业系统落实落地。
2.强化纪律意识。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构建清廉社会生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推进家风家教家规建设,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守牢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示警释纪,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林业系统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权力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注重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
3.强化思想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对党忠诚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坚持党性党纪党风一起抓,严格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初心使命,严守纪法规矩。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细化57条职责,明确责任分解。
4.强化林业执法。做好“平安林区”建设、推进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应急等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案件及其他涉林案件查处。持续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业务能力。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涉林议提案、信访案件查处,实现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林业局是南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2024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82人。
纳入南江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南江县林业局机关
2.南江县核桃发展中心
3.南江县林业工作站
4.南江县珍稀动植物(巴山水青冈)培育保护中心
5.南江县木材检查站
6.南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7.南江县皇柏林管理所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预算总额2596.5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81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结转。
(一)收入预算。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259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97万元,占总收入69.20%,上年结转拨款收入799.62万元,占总收入30.80%。
(二)支出预算。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2596.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8万元、占总支出13.69%,卫生健康支出91.16万元、占总支出3.51%,节能环保支出178.71万元、占总支出6.88%,农林水支出1864.78万元、占总支出71.82%,住房保障支出106.47万元、占总支出4.1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2596.5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增加81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结转。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6.97万元,上年结转拨款收入799.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78.71万元、农林水支出186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4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6.59万元,比上年增加81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结转。
2.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8万元、占13.69%,卫生健康支出91.16万元、占3.51%,节能环保支出178.71万元、占6.88%,农林水支出1864.78万元、占71.82%,住房保障支出106.47万元、占4.10%。
3. 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80.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35.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29.71万元,主要用于:已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
(5)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1.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6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8.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自然保护地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107.7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险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31.7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8)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39.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9)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433.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事业机构2024年预算数为679.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森林资源培育2024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等方面的支出。
(1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24年预算数为31.0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动植物保护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产业化管理2024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5)贷款贴息2024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1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24年预算数为61.6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7)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8)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06.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南江县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3.93万元、津贴补贴82.44万元、奖金317.23万元、绩效工资16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24万元、住房公积金106.47万元、离休费12.8万元、抚恤金29.71万元、生活补助177.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5万元。公用经费14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6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7万元、差旅费31.0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12.13万元、福利费29.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2024年运转类项目支出5万元,上年度结转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驻村工作队开支的费用。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2024年部门项目预算276.1万元,上年度结转项目655.22万元,部门预算项目11个,主要满足相关项目经费的开支。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1.9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314.21万元,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公务用车9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目标情况
2024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1796.9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1520.88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71.1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机构: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单位开支在职职工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等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岗位津贴等。
(十八)奖金:是指机关工作人员第十三个月奖金。
(十九)绩效工资: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
(二十)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一)水费:是指单位水费开支。
(二十二)电费:是指单位电费开支。
(二十三)邮电费:是指单位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邮寄及森林防火及其它工作电话费等开支。
(二十四)物业管理费:是指单位开支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管理费。
(二十五)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等。
(二十六)会议费:是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印刷费等。
(二十七)培训费:是指单位在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伙食、培训资料、交通费等支出。
(二十八)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二十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南江县林业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