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4年油菜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分解表

2025-03-05 16:22 来源: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助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N〔2024-2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市场运作,群众自觉参与,农膜循环利用的思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督,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农膜污染防治,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建设目标

通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示范引导种植户积极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2024年,全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8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利用已有村级网点,再建集中回收镇级网点22个,实行32个乡镇(街道)镇级网点全覆盖,持续培育县级回收处置企业地膜回收率稳定在84%及以上。地膜销售、使用、回收等全产业链条和监督执法体系不断完善,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三、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

(一)建设重点

在全县32个乡镇(街道)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示范基地8万亩,建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片1万亩。依托已建立的废旧地膜回收村级,新建22个镇级集中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积极组织农户对废旧地膜进行回收放置村级回收点,落实村级回收镇级运输、县级处置机制。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

本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万元,全部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其中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补助资金216万元;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建设使用补助资金56万元;宣传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及地膜残留检测应用评价使用补助资金28万元。

1.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片建设(216万元)

1)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示范片建设(168万元)。在全县32个乡镇(街道)重点通过推行厢式半膜覆盖方式,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示范基地8万亩,计划使用地膜150加厚高强度地膜按照1.12万元/预算需资金168万元。以上物资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县供销社负责按程序组织采购厚度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以实际采购数量分发乡镇(街道)(分配数量见附件)。

2)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片建设(48万元)。采用厢式半膜覆盖方式,在玉米种植重点乡镇建设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片,计划采购全生物降解地膜16吨,按照3万元/吨预算需资金48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县供销社负责按程序组织采购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后用于示范片建设,以实际采购单价和数量为准。

2.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56万元)

1)集中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11万元)。22个镇级集中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分别在集州街道光雾山镇天池镇、关坝镇红光镇元潭镇赤溪镇八庙镇双流镇坪河镇和平镇侯家镇仁和镇高塔镇兴马镇关门镇石滩镇高桥镇关路镇云顶镇团结乡神门乡各建设1个,由乡镇(街道)负责确定集中回收点建设点位,并落实具体管护人员。按照0.5万元/个预算需资金11万元,资金主要支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站0.2万元、特设公益性岗位站点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0.3万元/年(可结合实际需要调整)。以乡镇(街道)提交建设集中回收网点相关依据兑现补助资金。

2)乡镇级废旧地膜回收(31.5万元)。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全县使用地膜后的残膜进行回收,对回收和运输至就近镇级集中废旧地膜回收网点给予补助。按照84%的回收比例预计回收加厚高强度地膜126吨,按照0.25万元/吨预算需资金31.5万元。由乡镇(街道)结合本区域实际,具体明确农户捡拾残膜的补助金额和运输费用。由乡镇(街道)负责提交兑现补助相关依据后按程序兑现(回收数量见附件)。

3)县级企业地膜回收处置培育(13.5万元)。2023年公开征集确定的县级回收企业(南江县杰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县级地膜回收处置,预计回收处置加厚高强度地膜90吨,按照0.15万元/吨预算需资金13.5万元。资金主要支持企业开展地膜回收运输和焚烧处置等费用开展。由企业提交回收处理相关依据后按程序兑现。

3.宣传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地膜残留检测及应用评价(28万元)

1)技术指导、宣传培训、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12万元)。本项预算资金12万元。由县农技站负责组织实施,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制作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标识标牌、宣传资料、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以项目具体实施资金为准。

2)地膜残留检测及应用评价16万元)。在全县设置10个地膜残留监测点1个加厚高强度地膜和1个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评价点。其中地膜残留检测按照1万元/个预算资金10万元,应用评价按照3万元/个预算资金6万元,由县农技站负责按程序选择三方机构开展地膜残留检测评估和应用评价,形成地膜残留监测报告应用评价报告。

四、技术规范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技术指标

拉伸负载

N)

断裂标称应变(%)

直角撕裂负载

N)

加厚高强度地膜

纵向≥3.6

横向≥3.2

纵向≥550

横向≥700

纵向≥1.6

横向≥1.8

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技术

指标

拉伸负载

N)

断裂标称应变(%)

老化100h后断裂标称应变(%)

直角撕裂负载(N)

全生物降解地膜

纵向≥2.2

横向≥2.2

纵向≥200

横向≥280

纵向≥80

横向≥100

纵向≥1.2

横向≥1.2

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有关要求,有机成分不小于51%,相对生物分解率不小于90%,产品中不得含有PE等聚烯烃类材料。集中采购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需抽检后送相关检测单位测定相关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一)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后,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2025年5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估报告,报送至农业农村厅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工作,我县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跟踪、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具体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扶持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和再利用加工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地膜回收处理企业享受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回收网点保证“三通一平”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废旧地膜的回收利用率。

(三)完善机制创新。建立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全链条的台账制度和残膜监测制度,保证记录数据完整真实可靠,督促地膜经营者和回收网点建立台账制度,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做到资料规范建档、查阅方便,利于销售、使用、回收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管控。

(四)强化监督管理。由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全链条地膜执法监管,在农业生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加强农膜经销市场的规范整顿,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国标地膜的违法行为和违规经营行为,从源头管控、过程防范到使用监管,确保全链条生产安全。

(五)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专账,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使用,杜绝出现资金使用问题。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时间滞留账户。加强绩效考核评价,保障资金规范使用。

(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

电视、广播、公众号、网络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宣传讲解废旧地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指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地膜,使农民充分认识地膜残留的严重危害,树立主动回收残膜保护耕地的意识,自觉捡拾农田废旧地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任务分解表


                                                                       

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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